「法」,是諸佛從曠劫大行中所證得的超特真理,這是生命與物質、世間與出世間無量性相的總彙。以淨慧為本的法,透過淨識敷演出來,由語言而轉為文字,由文字而結為經典,於是,諸佛的精義奧旨闡明了。經典,是法身與正法的所依,圓妙佛境與深密文化由這而體見。「律」,是諸佛從繁復事相中所制立的適正規例,這是生活與重羣、僧格與璟境(等)無盡事行的通依。以淨行為本的律,透過直心制定出來,由同持而形成習慣,由習慣而變為程序,於是,諸佛的弘規碩模建立了。程式,是律制與律行的齊限,嚴正禮防與完備典章,藉這而保持。從法的涵蓋性看,律乃是法的流類,法的本身最極殊勝,依之而制成的律當然極公明。從律的實效性看,法絕不能離律而獨存,必須藉律作護持,於弘傳中始能遠離諸弊。法是點化有情契順於淨善,在淨善中資熏、涵潤著,心地的積垢汰盡了,格局與慧命才會煥然一新。律是調伏有情強化其正行,在行中精勤、惕勵著,身口的重罪制住了,威儀與氣度才會莊嚴凝重。在法的體解、領悟、熏修中,新鮮而深刻有力的義蘊常揭出來,佛法的光明、價值才能透人世人心眼而引起其注重、研討。在律的倡導、練習、嚴慎的遵循中,健實而不受惑的品德養成了,僧伽的制度、局量才會從山門裹建立而鞏固起來。

從法與律的運用次第看,則法先而律後,法,普攝利鈍二根;律,多半偏於鈍根。過去諸佛初轉法輪,特重於廣攝羣機,所以總是先說法,利根者在法的卽聞卽悟中,當下獲得「道共戒」,因此就不用制律。鈍根者於聞法中略說五戒就夠了,也毋須另行制律。就有情的好樂說,也是對法的興趣比對律來得濃,況且,律是局於僧事,而諸佛最初的弟子們既都如法而行,不制律根本無問題,這是法先律後的原因。

心靈強、知識高的人類,心眼常會掃視而凝注在切要問題上——身心、世界(等)究竟是怎麼回事?意念懸在這上面久了,要求認識這的念頭就愈切。加之,過去因(善根)力在啟導著,於是求真的心就更趨活躍,如取寶者已見到寶的前相——光明,充滿著喜心與信心必得之而役快。內因具足了,一遇到外緣——三乘聖者一點就成了,這點他的是什麼?法。簡明而透快的三法印:諸行無常將身心、世界交代清楚了;諸法無我將世出世實相說明了;涅盤寂靜則指出業盡情空後的究竟歸趣。從修學次第說,由無常而體解無我,由無我而悟入涅盤。從一門直入說,單觀無常或單觀無我,均可趣入涅盤。流轉與還滅,全在法的迷與悟,是故過去諸佛出世首重說法。

釋迦佛初成道的十幾年中,其重點也是偏於說法,這是有時代背景的。就當時的思潮看,婆羅門的思想早有了弊,互倡新說而與之對抗的是六師等,單就六師的思想觀察,不外乎常、斷、自然、無因等邪見,這些,比婆羅門的見解——梵天生(常見之一),也不見得高明(就中刪闇夜毘羅胝、尼犍若提子比婆羅門的業報觀、道德觀高些),甚至更劇烈而危險。在這文化失常與社會混亂的當兒,安定思想與指點人心成了唯一大事,法,在這時顯得太急需了,於是世尊就廣說法要。正法一昌明了,由婆羅門與六師所釀成的不良影響就會衰息下去。這證明著破外道也必得先說法。

再就釋迦佛建僧的方面看,起初,他對比丘們的形儀不大關心,成千的婆羅門出了家後,頭發照常留著,一切道具也不完備,表面同外道無大分別。但是,他最注重比丘們根本觀念——無常(等)的建立,這一建立了,本質上與外道才不同。厭生死、求涅盤,是比丘與外道的共同意願,不過外道的涅盤建在「我」與「定」上的,將這卽看作涅盤的證得,實是陷於「情」誑與「靜」醉中,生死根株盤結如故。依佛法說,無我才能悟入涅盤,著我絕不能悟入涅盤。當時外道們跟佛出家的非常多,佛為著徹底破除他們的謬執,於是便開示出「新涅盤道」——無我寂滅,作他們的得度因緣。新涅盤道卽是新知見的揭出;這新知見一揭出了,許多利根靈機一著耳根就被吸住了,舍利弗、目犍連,伽旃延等都是因此而得度。根性利的只有法才收拾得住,對深法未徹悟或者雖悟而不善於用,慧高眼銳的就瞧不起了。從法的賅攝而純徹的性質上看,其功效比律來得直接而了當,這說明了要度出家眾,也是法先而律後。

世尊早年攝化弟子,其重點確是在法,中、晚年就特別重律了。這時,從質說,出家眾已不如早年那麼單純易教;從量說,人多了根性也復雜了,因之,內內外外的關系也一天天交錯起來。比丘個人如何自處,僧與僧如何相處,僧與俗及俗與僧如何相處,這其中包括著許多最現實的大事,律,是解決這些的憑准。本來,舍利弗見到僧團逐漸龐大了,總覺得離以保持純淨,早已屢次請佛制戒,佛答以「未犯不制」。後來,此丘真的出了事,大眾也緊迫地感到非制戒不行了,世尊這才制戒。同時,外道們早已立了嚴格的戒條,雖然這是「戒取」,但他們的修持與道德卻建立在這上面,世人對他們信敬心都由此而起。佛教在這樣的比觀之下,就非制戒、非重戒不可了。由此,就知道戒是在內切需而外壓激的情況下產生的。不制律,僧與僧相處固然無憑准,僧與俗及俗與僧相處也難以正常;就是阿羅漢也不能將僧與僧及惽與俗和俗與僧的相處關系全措理得適當,於此,便見出世尊制律的重要性。

律,是因事而制的,僧團中的事特別多,所以因事而制的律也就多了。現實界的一切都離不開事,由於與事接觸而引起善、惡、無記性的反應來,從當下反應中不落入無記與惡而直提善念,這全靠從精持律儀中練成強大的警性才做到。警性,是趣善除惡的提托力與撇落力,運兩種力增積而充沛了,腳跟與腰干才會穩而挺。

制約與方便是律制的總賅,從欲邊說,特重制約;從慈邊說,則重方便。真能制欲的比丘才能行慈,於行慈中顧到戒律精嚴才不會著情而引起流弊;真能行慈的比丘才能制欲,於制欲中顧到有情痛苦才不會躭樂而漠然無視。談律制,太偏重於制約,則失之於慈,「瞿曇家中甚深廣大」的涵量就顯不出。太強調著方便,則失之於濫,「佛法大海不宿死屍」的嚴性就會墜失。制約與方便相互調劑,始能體見律制本一意。我們應該著眼於此。

對自己要特重制約,對大眾要善用方便,這樣,才能立己而和人。制約,是強化意志與淨化行為的基力,大小乘者的刻苦呵欲,卽是制約精神的表現。僧團中重秩序、重威儀、重(僧與僧及僧與尼並僧尼與俗人的)界劃,這些,要是照著律制做似乎太拘束了,然而,不如此做,怎能收到制約功效,真強真淨的品德又怎能養成?當然,那些地域性及失去時代性的律制,我們僅能留作參考而毋須奉行,但是,今時、今地、今僧所最急需的制度不得不建立,寫到這裡,我對新侰制的出現感到無限渴望,

比丘們的心是否見法,一般人不知道;此丘們的身(口)是否如律,一般人都知道的。能如律則佛法使受人尊崇,不如律便受人抨擊,在家眾對三寳的信與謗與比丘們持律的嚴與弛成正比例。行為上的染淨、邪正;用戒律一勘驗就會知道,所以要辨染淨、辨邪正,就必得要學律、持律。比丘們只要勤勇學法,現生不見法不要緊,但如果不學律、不持律,現生就會隨時隨地招致許多譏惱,這個人與僧團都會受到損失。專就世俗作用上看,律的重要性超過了法,所以,南傳佛教先律而後經,東晉譯經大德也有先譯律後譯經的,其用意就在乎此。

律的特殊作用:曰制我,曰舍私。凡事都必須經過大眾的公議、公決、公辦(這是佛教民主精神的最高發揮),個人主見與權威絕不許伸張,這叫制我。發心為大眾服務,盡量限制個人財富膨脹,不許任意取納、揮霍,這叫舍私。佛教說破我必須先從制我始,說斷私必須先從舍私始,若是撇開了律制,一般比丘制我與舍私尚做不到,遑論破我與斷私?從修學的漸門看,律制成了初學最實際的矩矱,一舉一動都不能離了這,是故世尊中、晚年就特重於律。

「聖戒為無上」(雜含卷三一),「戒德重於地」(雜含卷三九),世尊從此丘們的生活中深加體驗,越發感到戒的重要,談吐閭也就特別強調戒了。阿那律證了無學果,一個人住阿蘭若,他覺得三業清淨了,不想參加講戒,世尊卻鄭重地親自去喚他。這顯示著聖凡都必須尊戲。有一次,他這樣問世尊:戒與聞究竟誰為重要?世尊卽答道:「戒勝於聞者,於中何所疑」(增含卷三七)?聞法而不加以體思、勤修,的確不抵持戒來得穩當。「若人有信心,恆生慚愧,好學戒律者,佛法得久傳;是故人欲得佛法久住,先學毘尼藏」(善見律毘婆沙卷四)。「律藏卽是父母」(卷同上),「佛說持律人卽是功德根,因根故攝領諸法」(卷同上)。這些話含有持律護法、以律攝法的意思,重戒精神更強烈了。

世尊臨滅時,格外敵誡弟子們以「波羅提木叉」為「大師」,這定別有深意的,他對弟子們早已覺到:法是重於「知」性的,律是重於「制」性的,自動對於法求知者多,自動對於律求制者少,不求制則僧伽難以清淨,而佛法亦難以常任世間,因此臨滅時就特地囑付以戒為大師。

從根性的利鈍與時代意識的傾向看,的確,諸佛最初度生是先法而後律。從法、律相通看,就不能說諸佛最初只說法而不說(戒)律,因為諸佛起先都說過「略教」,這是最簡單的法與律的合說。這,我們與看得活潑些。

現在,再說法、律並重。法的重點——悟理,律的特質——淨事,從悟理斷惑邊看,法最重要,從淨事除非邊看,律最重要。上根人悟理徹故措事頗當,雖不學律而自然合律;下根入迷理深故觸事常乖,必須學律而做力持律。這個世間上根人太少,下根人太多,因此迷理迷事的就數不盡,要學佛惟有法、律並重了。偏於學法則特重於教理的體玩,詞辯與筆墨雖運用靈活,於身口嚴淨的律師終不能合。偏於學律則著重於事相的拘泥,開遮與作止雖織芥不苟,於教義圓通的法師終有所距。對法與律各執一邊而各行其是,則將佛法的整體分裂為二,精義與正行絕難從此丘身心中圓滿顯露。不但如此,法與律分開了,重法與重律的便會引起酷烈闘諍。據雜阿含二十五卷懸記:佛滅千年頃,藏法師的弟子將持律阿羅漢殺死了,阿羅漢的弟子也將三藏法師殺死了,從這含意中揣測,乃是世尊預知偏重法與偏重一律的此丘們必然會釀成的惡劣慘像!依善見律十八卷說:佛在世時,拘睒彌的經師與律師就會經鬧渦闘諍了。僧團內在的不和,常是因「知」(重法)與「行」(重律)不能調協所引起,這情勢太激化了,重法的反而俘法,重律的反而破律,偏學之害這麼嚴重,吾人實應懸以為誡!

法譬如生命,律譬如血髓,生命沒了縱有血髓也無用,血髓枯了縱有生命也難活,必須命與血相濟身體始能健壯。法與律亦復如是,彼此並重佛教始能昌盛。世尊曾經將戒與慧譬作左右手,可以互為清潔;戒能淨慧,慧能淨戒也是這樣。「三學具足者,是比丘正行」(難含二九),以戒持身、以定澄心、以慧斷惑,這才算是均衡修學。但急於斷證的小乘者,沒有定不要緊,戒與慧差了絕不或。此丘們有的不愛專學戒,跋耆子就是這樣,世尊並不怪他們,只是以三學相勸,不久就證了無學果。阿難最愛多聞,但是持戒極嚴,當世尊沒有制定對女人「說五六語」戒前,他總不敢隨便對女人說法。這證明上等比丘都是法、律並重的。在這風氣的蒸陶下,造成了佛滅百年中一味和合的興盛氣像。

就本源說,法是律的所依,無法則亦無律,「設無契經、法(阿毘曇),亦復無戒律」(增含卷一),卽約此意說。「於像法中當有此丘似像持律,少讀經典」(大涅盤經卷四),重律而輕經的比丘實應猛省。就規制說,律是法的屏障,持律始能護法,「佛告鄔婆離:乃至有秉羯磨,有如說行者,是則名為正法住世」(根木說一現有部目得伽卷第十)。律的精神全在「羯磨」上,如法羯磨是一切規制與一切清淨的基因。口薩持戒寧失自身,不毀小戒,是為屍羅波羅蜜」(大智度論卷十四)。重經而輕戒的比丘亟應矯正。斷「惑」必仗法,除「習」必藉律,學法與踐法的時間愈久則斷惑愈多,而慧證愈深;學律與持律的時間愈久,則除習愈多,而戒行愈正。比丘們不於曠劫中廣學諸法,就是證了四果,也不能普攝羣機,周利盤特伽就是個例。不於多生中精持戒,就是得了大智,也難以除盡習氣,舍利弗就是個例(龍樹菩薩說:舍利弗等修學時間最多只六十劫,未能長久習戒故小過難免)。這樣看,我們要斷二障,除諸習,唯一要著就是發長遠心學法學律了(大乘定門也特別要緊)。

就律制本身看,也是法、律並重的,僧祇律(這是最古典的律制之一)規定比丘受了戒五年當中,一定要「善知法,善知毘尼」,才准許舍「依止」(師)。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放參禪,這是中國南朝陳宣帝所規定的,其實是不大合律的。依善見律說:比丘只知經、律不知阿毘曇,稱為下根。如果不善持律藏,但知修多羅、阿毘曇,不得度沙彌,受人依止。毘尼母經也說比丘在安居期中,一定要學戒、學定、學慧。廣律中明明開示著通學三藏,而比丘們重法的則輕律,重律的則輕法,這是怎樣的違佛本懷?

古代印度的那爛陀寺,為大小乘學傳授的中心,但對律制也特別重視,據義淨大師說,他在該寺學法時,一切事都依律而行,好幾百年來一直奉行不替。由此可知那爛陀寺的輝煌聲譽,全是從法、律並重上獲得的。再說,盛行於迦濕彌羅的一切有部,對論典格外重視,中國所傳的(小巹阿毘曇學,大部分都是他們的著述,其傑出僧材自東晉迄唐代來中國的很多,做著傳教與翻譯工作。但是他們的律典也特別多,律制也特別詳(裡面含有許多佛教史,由此可知他們是理論的發揮者,也是律制的實踐者,這種精神我們應該深刻體認。

中國佛教到了盛唐,經論太多太深了,著重義學研尋的比丘們,對律制的奉行無形中簡略了。同時,禪者特重於內心的注念提照,力求「理」的通徹無滯,對繁密的律制性難耐守。這種情況一久了,律制在中國佛教中便告解體,維系佛教內部的力量就消失了。就現前大勢看,中國比丘學禪的太少而學教的特多,所以律制行否的責任不在彼而在此。這幾年來,我特別感到中國佛教的命脈全操在學教的比丘手上,約教的廣義說,通攝三藏與三學,學教就是學三藏與三學。太多的三藏(包括南傳與藏傳)與太深的三學,必須具有大精誠、大(身)勤(心)奮、大氣概,才能鑽得進,體得透。戒,重在潔己正人;定,重在發通度生;慧,重在觀心照理。本文所說的法與律同戒與慧相等(約範圍說,戒狹而律廣),僧團中員能注重法與律,沒有不復位的。我們對法沒有深刻體解,精彩發揮,則對內(僧圑)無以教授,對外(國際佛教)無從置喙。我們對律不肯切實提倡,正式奉行,則對內(僧圑)難以嚴淨。對外(在家)難生信重。中國佛教已瀕臨救危振衰的極限了,惟有法、律並重始能搶救而丕振之,我們學教的人,務要提足了「義龍」「律虎」的精神剛健豪邁地用力做啊!

四十九年九月十二日晨五時於警危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