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愛染重積而成的本能之生,在在處處以著我為中心。在「命即是身(我)」的觀念下,表面看,「命」「我」平等,實則是以我統命,我統了命,命就變成我的了,把命看作是我的活動工具,我必須依著命才能發揮作用。有情特別看重命,這是一般說法,其實因愛我才重命的。通常說的「要命」、「愛命」,其實也是我愛的變相表示。「唯我愛者,最勝最妙,無比無上」《雜含卷四二》。「我愛」是渲染生命的各種色彩,它總想儘量的把自家生命中的一切渲染得光色動人,但在我愛的自矜自惜中,生命的光燄怎得煥發呢?

「譬如瀑流,漂眾草木;愛之聚沫,塞聖賢路」《別譯雜含卷十六》。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愛為網,為閉,為塞,為膠,為泉,為藕根,此等能為眾障,…從此世至他世,從他世至此世,往來流轉,無不轉時」《雜含卷三五》。

貪愛為流轉之因,亦是諸苦之緣,因此釋尊教比丘們了生死,都是直從斷貪說起。

三、世間禍亂從貪來

鬪爭、戕殺、佔奪,是有情界的共同現象。心識暗鈍而意欲簡單的動物,其鬥爭、戕殺、佔奪是有限的,再激烈些也很少妨碍到人的。心識敏銳而意欲複雜的人類,其鬥爭、戕殺、佔奪是無限的,從慘烈中造成嚴重恐怖、緊張,到處是一片陰沉與險惡。鬥爭是從愛自憎他與重自輕他的觀念中出發的,人類愈愛自己而鬪爭愈多,砍殺愈慘,世界愈亂。在我愛的深固護惜中,總想自己活得更好、更久;進而還想家族、部族、國族活得更好、更久,為生存而作此打算,可說是應該的。然而人類的一切浩劫、慘禍,卻莫不從此種打算中而釀成,因為人與人都懷有使自己或家族、部族、國族活得更好、更久的念頭,在性別、種別、國別的紛岐情況下,總只想同姓、同種、同國的人活得更好、更久。一個地域和一個國土裏所產生的東西,或者這個地域、國土非常貧瘠,當然不能使同姓、同種、同國的人活得更好更久,于是便要向異姓、異種、異國打主意了。但是,你這一姓、這一種、這一國感到東西不夠;他那一姓、那一種、那一國也同有此感;彼此在互感不足而又想互相兼併的尖銳對峙中,就演出淚天血地驚心動魄的慘劇來!一個國族的向外擴張、佔奪,表面看,好像只是幾個操縱軍政大權的野心家決策這樣做;深一層看,這個國族卻都被奪好東西過好生活的意欲所驅策。人類的我愛感,經過惡毒政策的滲透,挑激,就顯得越發強旺、猛烈,野蠻民族與侵略國家的軍隊擄掠性那麼強,殺害性那麼猛,全是被愛我必害他的觀念所鼓動而這樣做。有情界最劇烈的毒素 ── 我愛,不知惹起生命中幾多痛苦!

人類的染分世俗智,全與貪愛纏在一起,在貪愛的撩撥中,莫非向內著我而向外著物,以我取物,以物養我,成了人類生活觀念中的定律。物是活命的資具之一,適當的享用是必需的,但是常人的錯覺 ── 物應屬我,因重我也就重物了。唯物論者的特重於物,其主旨是藉物而養我,與常俗見完全一樣。本來在一般情況下,人類絕不會因缺物而餓死的,也沒有相互爭物的必要,祗因對我看得太寶貴,對物看得太重要,總想以無限之物而保養此永恆之我,這才爭起來。機械的生命觀一拉長了,就自然想要許多物了。